项目经理向建造师过渡期满再设5年临时缓冲期
为确保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平稳过渡,妥善解决尚未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持有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人员的实际问题,建设部办公厅 为使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建设部于 记者也了解到,四川省建筑业协会于去年年底至今年6月,对全省项目经理向建造师过渡的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调研,并先后到成都、南充、广元、遂宁、雅安等15个市、州、县召开座谈会,以专人访问、填表调查等方式,对105家企业进行具体调查。调查结果表明,现状不容乐观。调查统计的数据表明,四川省共有项目经理71000多人,分布在各地6400多个企业中。目前符合国家规定的学历、职称、业绩和工作时间条件,经建设部考核直接认定一级建造师的仅303人。按其条件,由省建设厅和人事厅考核认定的二级建造师仅7000人。经过企业的要求和省建设厅的努力,国家同意再考核认定直接转一级和二级建造师,估计全省约5000——6000人。即便如此,全省经考核直接转为一级和二级建造师的项目经理,大约1.3万至1.4万人,占项目经理的20%。也就是说,全省有80%,即5.6万名项目经理还未通过国家或省级统考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到 有业内人士认为,建设部出台的补充通知,为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推行设置5年的缓冲期,符合目前的现状。但这位人士同时指出,4年多来的过渡期,建造师考试可谓一波三折,期望与现状的价值背离,暴露了建造师考试制度存在的缺陷与弊端。因而,在缓冲期内,应着重强化对注册建造师的能力培养。注册建造师与项目经理都是建设工程的管理者、指挥者,是个复合型人材,与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工作性质不同,所从事的工作也不同,不应把他们等同起来。但这次建造师注册仅考应知,缺少应会考核内容,也没有进行这方面的口试和工程业绩实例考核。因此,注册建造师应注重应知,更应考核应会和实践工程业绩,才能使注册建造师走上正确轨道。因此,获得建造师资格并不代表具备胜任项目经理的足够能力,建造师考试培训只是考取建造师、成为项目经理的第一步。全面贯彻和学习项目管理知识,锻炼建造师实践能力,领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精髓,掌握项目经理的综合能力,才是更加重要的步骤。 附件1: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