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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06年造价工程师网络教育工作安排

来源: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发布时间:2006-02-20 14:43:00

 

中价协[2006]0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协会、各有关行业专业委员会及注册机构:
    我协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协会、各有关行业专业委员会及注册机构(以下简称有关管理机构)的大力支持下,连续三年实行以网络教育为主的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方式,深受广大造价工程师的欢迎。为继续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我协会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网络教育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
 
    附件: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06年造价工程师网络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00六年二月十六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有关行业工程造价(定额)管理处(站)
 
附件: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06年造价工程师网络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网络教育安排:
    1.参加人员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管理的造价工程师。
    2. 网络教育网址:www.ceca.org.cn
    3. 课程播放时间:2006年3月1日至2007年2月28日。 
    4. 授课内容:
                主导课程(网络教育考试范围):《建设工程项目价值管理》
                辅助课程(非网络教育考试范围):《项目融资》、《工程造价英语词汇》、《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软件应用》。
    5.为便于网络教育管理,2006年原则上只安排40学时课程学习。造价工程师学习满40学时课程后,通过网上考试,即可取得40学时的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明,有关管理机构也可通过本系统查询学员的学习情况及考核结果。网络教育教学说明、课程安排和学习要求刊登在中价协网站上。
    二、有关管理机构负责参加网络教育学习的造价工程师报名、收费、网络学习身份开通和发放中价协统一编制的继续教育培训教材等工作。
    三、网络教育收费标准为(含教材费用):40学时全部参加中价协统一编制的网络教育课程学习的费用400元/人年,其中100元/人年作为有关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对于连续三年参加网络教育学习或当年参加网络教育学习人数超过1000人的有关管理机构,我们将采取多返还管理费的办法给与鼓励,对西部地区我们将采取更加优惠的政策。
    四、根据中价协会员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对2005年度交纳1万元会费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每单位有8名造价工程师享受2006年度网络教育免费学习的优惠。中价协将优惠卡及网络教育教材直接邮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各有关管理机构不再收取其费用。
    五、对自愿参加网络教育学习的造价工程师,可与有关管理机构或中价协联系,凭从网站下载打印的《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明》,作为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年检、续期注册时继续教育的证明。
    六、2006年度网络教育学费自2006年3月1日起开始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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