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文件

News
国家各部委文件
行业新闻
行业文件
站内文件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通知文件 > 行业文件 > 正文
行业文件

关于开展2024-2025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24-04-01 10:24:00

冶建定[2023]1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冶金行业将开展2024-2025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范围

  1、在两年一个周期内,按规定应完成60学时继续教育课程的一级造价工程师。

  2、自愿参加教育培训以提高业务能力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

  二、继续教育安排

  1、冶金行业各培训点单位可根据企业工程项目特点及教学计划安排,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面授继续教育培训,且最少满足60学时教学内容,培训结束后将学时记录表(单位盖章)报备我站。

  2、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培训的学员可登陆“冶金造价信息网”(www.mcost.org.cn),进入“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系统”( http://zjsarea.jianshe99.com)。

  ⑴ 课程播放时间: 2024年2月1日至2025年12月15日;

  ⑵ 30学时必修课和30学时选修课,可在两年内完成学习。必修课或选修课学满学时后,可打印相应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三、收费标准

  1、网教培训费为:30学时180元/人,60学时360元/人;面授继续教育培训费用由冶金行业各培训点单位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制定。

  2、请各单位相关管理部门认真组织做好一级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的报名和收费工作,并将报名汇总表(详见附件)及费用统一交至我站(汇款时请注明“造价师网教费”)。

  3、收款单位及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北太平庄支行

  银行账号:02000 1000 90144 84323

  收款单位: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定额总站

  联系人:刘畅 联系电话:010—65220789

  附件:一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报名表

  
 

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定额总站

  2023年12月4日

下载地址
主办单位: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定额总站   电话:010-65220789 010-65268572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胜古中路2号院7号楼A座3层A307室    邮编:100029
技术支持:冶金工业信息中心   京ICP备12037592号-1
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定额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