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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8-05-07 13:33:2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及《关于造价工程师注册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建标造函[2016]8号)的规定和要求,我站从即日起受理2018年度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
一、受理范围
凡通过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均可申请初始注册,资格证书签发超过1年逾期未注册的,须满足继续教育学时的要求。  
二、申请程序
    申请初始注册的人员必须通过“冶金造价信息网”注册造价工程师栏目内登陆“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将个人基本数据输入后,上传至“冶金注册机构”,并将有关书面材料于2018年10月30日前报送我站进行审查。
  三、资料上报和申请要求
1、《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壹份(从网上直接打印);
2、申请人正面免冠照片一张(2寸蓝底或白底);
3、与注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
4、逾期未注册人员,在申请注册的同时,除提供上述所需资料外,还应提供有效的继续教育证明;
5、申请人无需再上传人事代理证明和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以及相关的纸质资料。
四、注册费用说明
1、在冶金行业进行初始注册的造价工程师无需缴纳注册费、印章制作费、邮寄费等相关费用。
2、请各有关单位人事或主管部门及时通知你单位需注册人员,并将注册人员的申报资料寄至我站。
联系人:刘畅
联系电话:010-65220789(兼传真)
注:资料请选用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邮寄
 
 
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定额总站
                                                     2018年5月7日

主办单位: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定额总站   电话:010-65220789 010-65268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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