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冶金系统全国造价工程师和行业造价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冶建定(2007)3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150号部令《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和中价协《关于2007年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我站定于2007年9 月13日和 一、培训内容: 1、传达贯彻建设部150号部令; 2、《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成本控制理论与方法》; 3、冶金工程量清单编制案例实务; 4、冶金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实务。 二、培训时间、地点: 第一期(秦皇岛班): 时 间: 地 点:秦皇岛市中核大酒店。 联系电话:0335—5311112(前台) 乘车路线:火车站乘34路公交车至桥西转19路到中核大酒店。 第二期(昆明班): 时 间: 地 点:昆明云安会都。 联系电话:0871—8175666 乘车路线:火车站乘51路直达云安会都;机场乘52路至终点站大观楼转100路直达云安会都。 三、培训费用:培训费及教材费每人1,000元,报到时交纳。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四、其他事项:请参加培训人员携带继续教育证书。 联 系 人:张 翌 姚波 联系电话:010-65220789(兼传真) 010-65268572(兼传真) 附 件:继续教育培训报名回执表 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定额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