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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4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5-05 11:58:16
冶建定(2015)1号
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4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标函[2014]715号,详见附件)的规定和要求,现就填报2014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归属冶金行业管理的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按通知要求,登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网页(www.ceca.org.cn),点击进入《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系统》,认真负责并如实填报2014年度《统计报表制度》中要求的各项统计数据,网上报送成功后,需打印网页内容,形成书面报表,加盖企业公章后报送我站。
二、将网上填报数据和书面资料于2015年3月20日前一并上报至我站,以便汇总后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4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标函[2014]715号)(略)
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定额总站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