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造价工程师、行业造价师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关于造价工程师、行业造价师 冶建定(2004)51号 有关单位: 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定额总站
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在各单位的积极配合下,冶金行业2004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行业造价师继续教育进展顺利,在杭州、上海(第二期),西安举办的培训班(三、四期合并)都已圆满结束,报名参加中价协网络教育的线路已开通。在青岛举办的培训班(第一期、第五期合办)将于九月份开课,2004年认定的第二批冶金行业造价师继续教育研讨班将于十月份举办。为使培训工作有序进行,将有关问题重申和补充通知如下:
一、全国造价工程师、行业造价师继续教育是根据建设部《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75号部令)《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中价协(2002)017号]及《冶金工程造价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冶建定2002(18)号]的规定,是全国造价工程师、行业造价师的权利和义务。今年的继续教育有网络教育和集中培训两种形式,个别偏远地区,人员相对集中,有条件自行组织办班的,也可以送教上门,但无论哪种形式,都必须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作为年检和续期注册的依据。不参加学习或网络教育不合格的人员,年检和续期注册将视为不合格,后果自负。
二、青岛培训班于9月7日-11日在青岛五星宾馆举办,请通知第一期、第五期学员,持继续教育证书于9月6日报到。联系人张芳,电话:13001665622;陈建强,13361260595。地址在青岛市贵州路69号,海上皇宫西侧,火车站步行10分钟即到。
三、第二批冶金行业造价师继续教育研讨班于10月16日-20日在大连冶金疗养院举办,会上将为今年认定的行业造价师颁发证书。报到时间10月15日。联系人:姚波,电话010-65220789。地址在大连市七贤岭路39号,火车站乘406或23路公交车到黑石礁换乘202路有轨电车到中国华路下车,疗养院电话0411-84790155。
为准确统计以上两期学员人数,请各单位重新落实学员名单,需要的房间,并于8月15日之前电传到我站。
四、个别经批准拟自行组织培训的单位,请于8月15日之前将办班时间、地点、师资情况电告我站,由我站寄教材并检查学习效果。
五、西安第四期培训班已与第三期合办,请务必通知有关学员,不要再贸然前往。
200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