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文件

News
国家各部委文件
行业新闻
行业文件
站内文件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通知文件 > 站内文件 > 正文
站内文件

关于转发中价协2014年至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4-02-13 14:39:08

 
 
 

冶建定(2014)5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2014年至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中价协[2013]52号,详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你单位相关管理部门按通知要求组织做好冶金行业注册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研究决定,冶金行业2014年至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实施网络继续教育模式。继续教育是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的必要条件,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继续教育的,在其执业资格到期时,将不予对其办理延续注册业务。
二、参加人员范围:冶金行业注册管理的造价工程师,在两年一个周期内,必须完成60学时继续教育课程。
三、请各单位相关管理部门认真组织做好注册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的报名和收费工作,并将报名汇总表、教材征订回执表(详见附件2、3)及费用一并于9月30日前报至我站(汇款时请注明“造价工程师网教费”),我站将统一开通网络学习系统并发放学习教材。
四、收款单位及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北太平庄支行
银行账号:02000 1000 90144 84323
收款单位: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定额总站
联 系 人:余铁明、刘畅 
联系电话:010—65220789(兼传真)
附件:1、《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2014年至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中价协[2013]52号)(略)
2、注册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报名汇总表
3、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教材征订回执表
 
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定额总站
2014年2月13日

下载地址
主办单位: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定额总站   电话:010-65220789 010-65268572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胜古中路2号院7号楼A座3层A307室    邮编:100029
技术支持:冶金工业信息中心   京ICP备12037592号-1
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定额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