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通知文件 > 站内文件 > 正文
站内文件
关于报送2012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1-04 10:38:00
冶建定(2013)1号
冶金行业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的函》(国统制[2012]128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2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标函[2012]699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就报送201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归属冶金行业管理的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按通知要求,登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www.ccost.com),点击进入《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系统》,认真负责并如实填报2012年度《统计报表制度》中要求的各项统计数据。网上报送成功后,需打印网页内容,形成书面报表,加盖企业公章后报送我站。
二、将网上填报数据和书面资料于2013年2月28日前一并上报至我站,以便汇总后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附件:《关于报送2012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标函[2012]699号)
二〇一三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