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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报送2010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3-04 17:41:05
冶建定(2011)4号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报送2010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标函[2010]95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所属冶金行业管理的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按通知要求(附件一),登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www.ccost.com),点击进入《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系统》,按要求认真填报2010年度《统计报表制度》中要求的各项统计数据。网上报送成功后,需打印网页内容,形成书面报表,加盖企业公章后报送我站。 二、各企业需尽快建立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责任制,明确承担单位及其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联系人,认真填报《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工作承担单位及其联系人员情况表》(附件二),负责人和联系人发生变动的,要及时向我站上报变更情况。 三、将网上填报数据和书面资料于 附件:一、《关于报送2010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标函[2010]9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