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04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及冶金行业造价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2004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及 冶建定(2004)26号
冶金行业造价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有关单位:
按照建设部关于全国造价工程师每年参加40时学时继续教育的规定,全国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将采取两种形式:一是参加网络教育;二是举办培训班。今年网络教育的具体办法,中价协已发出通知(见附件二),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参加网上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从网上直接打印合格证书。不能参加网上教育的人员,必须参加我站委托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宝冶建设教培中心、青岛建工学院土木工程学院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班。冶金行业造价师,在行业内纳入全国造价师统一管理,但目前尚无条件参加网络教育,需要参加统一培训。现将继续教育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学习人员的范围
1、历年来注册的(含今年新注册)的全国造价工程师。
2、2003年认定的冶金行业造价师。
3、2004年认定的行业造价师(公布名单后报名)。
二、学习的主要内容: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应用[2004年全国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教材(一)];
2、工程风险与工程保险;[2004年全国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教材(二)];
3、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冶金定额总站《工程建设文件汇编》]。
三、培训费用
每人教材费200元,培训费80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由学员报到时缴纳。
四、培训的时间和地点:
第一期 6月16日-20日 青岛 6月15日报到
第二期 6月23日-27日 杭州 6月22日报到
第三期 7月19日-23日 西安 7月18日报到
第四期 8月11日-15日 西安 8月10日报到
第五期 9月6日-10日 青岛 9月5日报到
第六期 10月在大连,专为2004年认定的行业造价师举办的培训班,同时颁发行业造价师证书和印章,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工作安排有冲突的,可以参加前几期的学习。
各班学习结束后,由我站颁发学习证明,作为年检和续期注册的依据。请学员将“继续教育证书”带来盖章,新办理“继续教育证书”的人员,要带一张一寸照片。
各期培训班的具体安排详见附件一。请各单位根据工作情况,安排你单位全国造价工程师、行业造价师分期分批参加学习,并于5月底之前,将名单电传给我站。传真电话:010- 65220789 ,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本人,并支持造价师参加学习,以免影响今后注册。
附件一:继续教育培训班安排
附件二:中价协《关于2004年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行网络教育工作的通知》
附件三:参加培训人员报名表
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定额总站
200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