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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冶金行业一级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管理事项的说明

来源:发布时间:2020-10-15 09:25:16

冶建定函(2020)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会员服务部关于一级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的最新要求,结合近期延续注册管理工作的变化情况,现将冶金行业一级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管理事项说明如下:

  一、一级造价工程师在申请延续注册时,登陆“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提交资料至住建部审核,期间冶金定额总站将不再对延续注册资料进行初审工作。

  二、注册资料提交后,请登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http://www.mohurd.gov.cn),进入首页中的“标准定额”栏目,在“政策发布”中查询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合格名单。

  三、请各单位管理造价工程师的负责人在查询到延续注册合格名单后将《延续注册申请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以及2寸(蓝底或白底)免冠近照邮寄至定额总站换发新证,原执业印章作废请自行销毁。

  四、自2021年1月1日起,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将按月进行,请各单位负责人根据定额总站明年初将发布的《冶金行业2021年度延续注册工作通知》,提前准备本单位将到期人员资料,并自行上报延续注册业务。

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定额总站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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