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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10 10:54:16
冶建定[2022]01号 各原有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标函[2022]2号,详见附件)的规定和要求,现就填报2021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归属冶金行业管理的各原有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按通知要求,登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www.ccea.pro),点击进入“统计调查系统”,认真负责并如实填报2021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表》中要求的各项统计数据,网上报送成功后,需打印网页内容,形成书面报表,加盖企业公章后报送我站。 二、将网上填报数据和书面资料务必于2022年3月12日前一并上报至我站,汇总后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标函[2022]2号) 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定额总站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