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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咨询
通风机台班
【提问时间】:2022-05-10
问题编号:20221884884      [已审回复]
咨询人:安工
联系电话:13831983160
咨询单位:河北
问题内容:
项目停工,采用局部通风机(FBD-NO6/2*15kw)维持通风,不计取辅助费用,通风机台班单价如何计取?
回复意见: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所提问题不属于定额解释范畴!应属工程管理过程中的处理情况,若此工程合同仍在执行中,应按施工机械停滞费及租赁费计算(合同中有规定按其规定);若此工程合同已停止执行,此费用应另行计算(计算依据应按合同中未履行情况的处理规定)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
欢迎您再次提问。
 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定额总站
回复人:余铁明
回复时间:2022-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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