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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咨询
辅助费补偿费
【提问时间】:2023-05-23
问题编号:
20231147147 [
已审回复
]
咨询人:
武采权
联系电话:
15833705899
咨询单位:
河北中煤四处
问题内容:
余老师好!咨询一下,由于发包方原因(非承包方原因)造成不能掘进和支护,在停工期间承包方按照发包方及监理要求看管工程并进行通风、排水等作业。请问:1、停工期间留守人员人工费如何计取?2、是否计取直接施工设备停滞费?3、是否计取辅助系统设备设施、周转材料补偿费?4、是否依据停工期间所发生的留守人员人工费、直接施工设备停滞费、辅助费补偿费相应计取:措施费、价差、综合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
回复意见: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由发包方原因(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停工所发生的计量、计价问题不属于定额解释的范围(属工程管理范畴),应按合同约定的相应内容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共同协商处理。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
欢迎您再次提问。
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定额总站
回复人:余铁明
回复时间:2023-05-24
主办单位: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定额总站 电话:010-65220789 010-65268572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胜古中路2号院7号楼A座3层A307室 邮编: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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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定额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