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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咨询
辅助费
【提问时间】:2023-07-05
问题编号:
20231692692 [
已审回复
]
咨询人:
刘工
联系电话:
1393154406
咨询单位:
首钢矿业
问题内容:
老师您好:承包工程合同工期3年,期间发生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工程在编制预算时,计取辅助费时,应加供热吗(辅助费+供热)?
回复意见: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所提问题属工程管理问题,甲乙双方应依据合同内容及计量规则、定额内容进行。不属于定额解释范畴。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
欢迎您再次提问。
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定额总站
回复人:余铁明
回复时间:2023-07-05
主办单位: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定额总站 电话:010-65220789 010-65268572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胜古中路2号院5号楼金基业大厦1210室 邮编: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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