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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1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1-16 10:03:10
冶建定(2012)1号
冶金行业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同意制发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的函》(国统制[2010]179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报送2011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标函[2011]685号)的规定和要求,今年继续执行《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为做好2011年冶金行业工程造价咨询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请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按照通知的要求,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做好本单位《2011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填报工作。
二、填报时请登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网站(www.ccost.com),点击进入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系统,按要求填报各项统计数据,并对本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待网上数据报送成功后,打印报表与数据汇总表,并加盖企业公章,于2012年3月30日前一并报送至我站。
三、各单位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填报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若发生变更的,请一并告知我站。
四、各单位在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及时与我站联系。
联 系 人:刘畅
联系电话:010—65220789(兼传真)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