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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2014年度冶金行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3-04-16 15:06:26

冶建定(2013)1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冶金行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冶建定[2012]1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冶金行业将开展2013-2014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造价员继续教育的相关规定
造价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是进行资格证书验证的必要条件。《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造价员验证有效期为四年且每两年继续教育时间不应少于20学时,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属于年检验证不合格,将注销其《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从业印章。
二、继续教育学习人员范围
凡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并在冶金行业登记的造价员
三、继续教育学习形式和截止期
1、2013-2014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采用面授、网教两种学习形式,井巷专业造价员只可参加网教学习。
2、各单位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继续教育学习形式,于2014年10月31日前组织完成本单位造价员继续教育学习工作
四、面授教育
1、经我站备案批准的各冶金行业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培训点单位均可以组织开展造价员继续教育面授工作,面授培训前请按要求将培训计划报至我站备案;
2、2013-2014年度冶金行业造价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班学习费用由各培训点根据现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自行调整,原则上保持收支平衡。
3、土建及安装专业继续教育面授培训教材名称为:《造价员继续教育培训教材(案例分析)》和《造价员继续教育培训教材(综合知识)》。
五、网络教育
1、登陆“冶金造价信息网(www.mcost.org.cn)”,点击造价员网络教育模块,进入“造价员网络教育系统”,按照流程操作并购买相关专业课程。
2、课程播放时间:2013年5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
3、土建及安装专业课件内容
(1)工程经济学;
(2)房屋建筑施工组织设计;
(3)《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规程》解读;
(4)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实务讲解;
(5)深基坑工程施工技术与施工工艺;
(6)工程造价十大法律问题的解读;
(7)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纠纷处理及工程造价鉴定制度;
(8)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教育。
4、井巷专业课件内容
(1)《冶金工业矿山建设工程预算定额》问题解答汇编;
(2)《冶金矿山2010计价管理软件》技术讲座;
(3)冶金行业井巷专业造价员预算实例。
网络教育系统对学员所学课程自动累计学时, 参加网络教育学习满20学时后,可打印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并需妥善保存。
5、收费标准及交费方式
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课程收费标准为200元/人。此费用由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收取,学员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交费并索取正式发票:
(1)银行网上支付:在造价员网络教育系统内,点击支付系统,进行即时交费,即时开通。
(2)银行汇款  
收款人: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北京海淀区知春路支行
账号:100730370350010001
注:银行汇款单事由栏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后6位数字,并请简写“冶金造价员网教”。
说明:学员通过银行汇款,一般需等待2-3天方可开通学习,如需加急开通学习,请将汇款回单发传真至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确认。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传真:010-82330766;客服专线:010-82326699。
六、冶金定额总站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46号
单位名称: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定额总站
邮政编码:100711
联系人:余铁明、刘畅
联系电话:010-65267080、010-65220789(兼传真)
 
                                                                               二一三年四月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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