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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至2019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8-04-23 13:59:11

冶建定[2018]9号
 
各有关单位:
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改进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形式的五点意见》(中价协[2015]039号)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2018至2019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中价协[2018]5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冶金行业将开展2018-2019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范围
在两年一个周期内,应完成60学时继续教育课程的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
二、继续教育安排
1、冶金行业各培训点单位可根据教学计划及企业工程项目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面授继续教育培训,并满足60学时教学内容。培训结束后需将学时记录表(单位盖章)报备我站。
2、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培训的学员可登陆“冶金造价信息网”(www.mcost.org.cn),进入“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系统”(http://zjsarea.jianshe99.com);
⑴ 课程播放时间: 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⑵ 30学时必修课和30学时选修课,可在两年内完成学习。必修课和选修课学满学时后,方可打印“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明”。
三、主要学习内容包括:“工程计价实例解析”、“装配式建筑概论”、“海绵城市概述”、“城市综合管廊概述和项目介绍”、“建筑安全与法律法规”、“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建筑业大数据前沿技术及应用”、“一带一路全球经济治理方案讲座”、“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挑战与政策解读”和“十九大布局新时代座谈”等。
四、收费标准
1、面授及网络培训费用均为400元/人。
2、对上一年度按规定交纳会费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下一年度每个单位有10名注册造价工程师免费享受30学时网络继续教育学习。
3、请各单位相关管理部门认真组织做好注册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的报名和收费工作,并将报名汇总表(详见附件)及费用一并于11月30日前报至我站(汇款时请注明“造价师网教费”),企业会员报名时还需提供会费缴纳发票底联复印件作为凭证(报名汇总表中需备注)。
4、收款单位及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北太平庄支行
银行账号:02000 1000 90144 84323
收款单位: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定额总站
联 系 人:刘畅 
联系电话:010—65220789(兼传真)
附件: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报名表
 
 
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定额总站
                                                                                    2018年4月25日

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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